□邓海建
9月25日,意大利检察官以过失致死罪判处当时7名政府委员会成员4年监禁。2009年4月意大利中部发生了地震,造成309人死亡。该案件当事人在地震发生前夕发出“安全宣言”,导致受害规模扩大,故以过失致死罪判处4年监禁刑罚。(9月27日人民网报道)
仅仅是因为提供了“不精确的、不完全的以及矛盾的信息”,7位地震专家在长达两年多的博弈后最终还是被扔进牢狱,而且还被戴上了“过失致死”的帽子。这样的新闻看得我们脸红心跳,因为在我们的语境中,地震预测问题早就是“世界性、世纪性难题”,法律何苦难为地震专家呢?
不妨来回顾几个细节:一是震前一位专家在电视采访中略带夸张地说,居民可以放心待在家里喝红酒——— 这腔调,于我们而言,何其熟悉。譬如“毒胶囊”横空出世,有专家言之凿凿,说一天吃六个胶囊并没有吃掉多少铬;面对“地沟油制药”事件,仍有专家劝公众“不必恐慌”。二是震后30位拉奎拉居民向官方联名投诉当时参加地震讨论会的7位专家——— 这种义愤,在我国境内也有。每次被专家学者忽悠后,民怨沸腾,讽刺挪揄的段子满天飞,专家却安然无恙。有差别的是意大利的法律“冥顽不灵”,既不买意大利国家地理物理和火山研究所给总统写“抗议信”的账,也没买“全世界的5165名科研工作者联合署名支持”的账,检察官还是正式向法院起诉了这7位地震专家。
意大利专家为何因地震获罪?这个问题指向两个层面。一是地震究竟可预测还是不可预测?二是专家在公共事件上话语权的度在哪里?有人说,意大利的地震专家太冤了,因为“法律不能惩罚不可避免的事情”,不然的话,天气预报员岂不是每天都要面临牢狱的风险?信口开河的华尔街分析家也该永远闭嘴了?这话听起来有道理,但问题是在可能的灾难面前,即便预测不准,专家也不能滥用信息传递权。
有关地震的纠结,意大利的判决起码强化了一个价值取向:专家有尽责的义务,有最大程度提醒公众警惕风险的责任。更大的纠结不在于地震,而在于社会话语体系中,专家话语已经到了滥权的地步。在我们身边,吹牛不上税,忽悠不担责,“满嘴跑火车”或“屁股决定脑袋”的专家层出不穷,有钱未必能使“鬼推磨”,但给钱确实能使一些专家指鹿为马、颠倒黑白。遗憾的是,“专家责任”并未成为我国的法律语汇或司法概念,这使得权重越来越大的专业话语乱象丛生,甚至成为利益团体戕害公平、稀释正义的重要筹码。也许地震确实是暂不可预测的,也许意大利的法律是偏袒民意的,但这样的判决确实又指向更大意义上的正义与公平,契合强势地位的专家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。